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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如何承担举证责任

2018年9月24日  河北廊坊股权交易律师   http://www.lfjtsghbd.cn/

  核心内容: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如何承担举证责任。债权人要证明债务人负有债务,债务已经到期,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在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申请债务人重整的举证责任,与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举证责任,因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而可能有所不同。本文仅就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举证责任加以说明。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所发生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所了解和应当证明的只是该债权的金额、形成原因、清偿期限和债务人是否清偿的事实。至于债务人的资产状况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具体原因,债权人通常是不清楚的。因此,在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情形下,企业破产法不要求债权人证明债务人的资产状况,也不要求债权人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具体原因,而只要求债权人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

  笔者认为,债权人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这一事实,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1、债权人必须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债权人只有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债务,才能说明自己是债务人的债权人。债权人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应当说明该债务形成的时间和原因、该债务的性质类型以及该债务的金额大小等。

  2、债权人必须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已经到期。所谓到期债务,指的是按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立即